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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肇事责任的认定及有哪些刑事责任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5-01-22 11:13)     点击:457

  交通肇事责任的认定及有哪些刑事责任

  一、如何认定交通肇事责任

  (一)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

  1、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具有上述1-3项及1-5项情况,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即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;

  2、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,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;

  3、死亡六人以上,负事故同等责任的;

  4、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,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,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。

  (二)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

 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,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。

  交通肇事后,单位主管人员、机动车辆所有人、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,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,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。

  (三)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

 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,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,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。

  二、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有哪些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一百三十三条规定,交通肇事的刑事处罚如下:

 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的,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;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  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肇事案件的通知》,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,应负事故主要或的肇事者,要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1.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:

  (1)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。

  (2)重伤1人以上,情节恶劣,后果严重的。

  (3)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,起点在3万元至6万元之间的。

  2.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,可视为“情节特别恶劣”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:

  (1)造成2人死亡。

  (2)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,起点在6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。

  3.具有下列情节之一,并符合上述“1”或“2”的规定,按照“1”或“2”的规定从重处罚:

  (1)犯交通肇事罪,畏罪潜逃,或有意破坏、伪造现场,毁灭证据,或隐瞒事故真相,嫁祸于人的。

  (2)非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。

  (3)驾驶无牌照车辆的。

  (4)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。

  (5)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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